武汉市度量衡管理所是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属于差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建立武汉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开展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测试工作,提供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过度包装计量检验服务;同时在武汉市市长专线、市民投诉等计量纠纷案件中维护公平交易,为市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为进一步提高计量技术服务水平,服务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特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计量法律法规,对检定/校准工作的质量和真实负责。
2、掌握检定、校准技术方法,严格执行检定规程。
3、掌握器具的工作原理,并进行日常维护。
4、保证完成检定、校准工作,保证出具检定/校准数据真实性。
5、定期对标准器具证书审核内容进行更新完善。
6、负责计量标准技术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
7、完成上级下发的其他任务。
(四)任职条件
1、学历:全日制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机械、自动控制、测量等相关理工科专业。
3、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4、具有相关从业资质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力学(质量、容量、流量等)计量检定员3名。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简历至luo.sha.li@fesco.com.cn邮箱。简历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1日。
(二)笔试:
符合申请条件者,将通知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按40%折算为综合成绩。考生笔试存在违纪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由于疫情原因,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提供笔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证明、职称证明等材料。原件查验后予以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2、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通过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按60%折算为综合成绩。考生面试存在违纪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的人选。政审和体检工作同时进行。
1、政审环节主要是通过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法院被执行人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2、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到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公示环节。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将在应聘同类型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政审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单位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岗位信息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等。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用人性质为人事代理人员,待遇从优。
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武汉市度量衡管理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2、请参加应聘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对招聘公告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请直接咨询第三方委托招聘机构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湖北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女士;咨询电话:13971449371。
4、单位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大道33号金银潭现代企业城A10栋。
5、面试地点:中国武汉人力资源产业园
6、面试时间:2022年2月22日
武汉市度量衡管理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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